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及其職掌

三芳化工於2018年6月12日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  許萬林先生 (獨立董事)
委員  林立璿先生 (獨立董事)
委員  周志龍先生 (獨立董事)

 

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其職掌

三芳化工於2011年12月27日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主要職責為: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建議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  周志龍先生 (獨立董事)
委員  許萬林先生 (獨立董事)
委員  胡博仁先生